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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争议|清算组成员有哪些?有人数要求吗?

发布者:股权律师肖学科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9日|分类:股权纠纷 |640人看过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公司控制权研究”,作者肖学科,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内容。
清算组成员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清算,一种是司法清算。
如果是自行清算,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中选择,一般为全体股东。
如果是司法清算,即强制清算,清算组由法院指定,一般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中选择:

①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③ 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如律师、会计师、清算专员等。

实践中,法院一般通过指定任命某人为清算组负责人,然后由清算组负责人根据清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组建清算组,再向法院报备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是否有人数要求?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并未规制清算组的人数。

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清算时,清算组成员一般为该一人股东。

两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清算时,清算组成员一般为全体股东,其中大股东为清算组负责人。

在司法清算中,法院指定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负责人组建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一般至少三人,并选择奇数,便于工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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