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雅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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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与划分标准

发布者:程雅茹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8557人看过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是事故主体最关心的问题,今天就来聊聊几种常见交通事故的认定依据与划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十字路口,让右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二、右转让直行

虽然右转不用看红绿灯指示,但并非没有约束,直行道路车流量大,为了保证通行效率,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无论是否有交通指示灯,转弯车辆都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三、右转让左转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因为路况的复杂性,大家在驾驶车辆时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还要注意四周路况,确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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