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云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每天一个法律小知识2022/2/8

发布者:刘青云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8日|分类:人身损害 |469人看过

“顾客寄存手镯时未声明是名贵手镯,丢失后可以要求洗浴中心照原价赔偿吗?”

答案:对于无偿保管,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