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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发布者:际格律师团队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85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裁判要点

基于公平和诚信角度,在雇主侵权案件中,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转包,且雇员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雇员若就其遭受的人身损害已向违法转包的用工单位主张侵权责任,后其再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法院不予处理。

基本案情

20223月,某在肖X介绍下至某中心工地从事卷帘门安装工作,平日工作由肖X安排,生活费亦向肖X领取。2022620日,某在工作中坠落受伤,肖X为其垫付医疗费。该中心的防火卷帘门生产、安装工程实际由上海某门业有限公司承接,并将其中的安装业务转包给案外人洪X,肖X系洪X下面三个安装组负责人之一。

2023211日,某要求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及法院均驳回了某的诉请。2023620日,某提起健康权纠纷诉讼,要求肖X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与肖X之间系雇佣关系,肖X作为劳务接受方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某高空作业时末尽合理注意义务,应自负部分责任。公司作为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洪X,再由洪X转包给没有资质的肖X,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3811日,法院判决肖X赔偿125,316.37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后某被认定为工伤,因工致残程度九级。20231026日,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20231211日,仲裁以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国为由撤销该案。某不服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已提起健康权纠纷诉讼,要求雇主就其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因违法转包承担连带责任,该案现已生效且履行完毕,某所受损害已经获得赔偿,其再行起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应不予处理,故法院裁定驳回某的起诉。

典型意义

工伤保险最核心的功能就是防止职工受到伤害后因各种因素得不到及时救助。在违法转包,雇员遭受人身损害且已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违法转包的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要求违法转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从公平和诚信角度分析,此种竞合情形下雇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途径维护权益,而不能通过两种途径获得重复赔偿。

感悟

第一,加入公司不愿给我们申请工伤我们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侵权之诉,这种情况适合在建筑工人,他们仲裁时一般很难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且大部分工地不规范也不想为他们申请工伤,在遇到这种情况下,申请侵权之诉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第二,点就是在违法转包,雇员遭受人身损害且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违法转包的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要求违法转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所以我们在诉讼时可以多追加诉讼主体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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