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俊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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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合同权益: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及利息

发布者:廖俊贤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7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某司与被告汤XX因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纠纷。原告主张已按合同完成地暖安装工作,并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合同款806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被告辩称因原告服务态度不佳,故扣留部分款项作为后续设备清洗与维护费用。

仲裁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汤XX在判决生效后二日内支付原告某司工程款8060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若未按期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办案过程

  1. 立案与审理:原告某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2. 诉讼代理人:原告某司委托了重庆XX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3. 事实查明:法院确认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而被告未全额支付工程款。

  4. 法律适用: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作出判决。

点评

本案中,原告某司与被告汤XX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未支付全部款项构成违约。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合同履行的法律保护,强调了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同时,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的判决,也体现了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被告关于服务质量的抗辩未被采纳,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本案提醒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廖俊贤律师,现执业于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国内法学名校——西南政法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自执业以来处理各类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合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3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