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代理XXX诉神木XX、榆林XX、张X等6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京04民初805号。
神木XX因向XX银行贷款,XXX、榆林XX及张X等6人作为股东或股东配偶,将嘉元煤业采矿权证、嘉鑫实业股权均抵押、质押给XX银行,张X等6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嘉元煤业无力偿还XX银行贷款,诉讼标的18.754亿元。
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件资料,正确预计案件发展方向,在张X等6人内部存在严重矛盾的背景下,建议委托人积极追求案件调解,本案最终以14亿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