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配偶婚内擅自向第三者转账,锡林郭勒盟律师帮助原配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 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配偶结婚二十余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后期才偶然发现,配偶在多年时间内,持续通过微信向婚外异性进行转账,其中包含 520 等特殊含义的情感类红包,累计转账金额十余万元。
当事人在核实相关转账记录后与配偶沟通,确认上述款项均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出。当事人希望追回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对方拒不退还,还抗辩双方属于朋友之间的借贷往来,同时提交部分反向转账记录,意图抵消涉案款项。当事人面对复杂的流水、对方的抗辩,不知如何维权,多方对比之后委托**锡林郭勒盟王力律师**代理该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确认赠与无效,全额追回被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之后,**王力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微信转账记录,把跨度多年、笔数繁多的转账逐笔统计,整理转账明细,区分普通转账、特殊寓意红包,同时把对方提交的反向转账记录进行比对核算,固定涉案总金额。
**锡林郭勒盟王力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自述、转账凭证等全套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本案最大难点在于被告当庭提出抗辩,主张双方属于朋友借贷关系,双方存在互相转账,部分钱款系对方归还的借款,试图减少甚至免除返还责任。
庭审过程中,**王力律师**围绕两大核心要点展开代理意见:第一,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婚姻存续期间,配偶未经配偶许可,基于不正当交往关系向他人转账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依法无效;第二,被告主张借贷关系,应当提交借条、借款沟通记录等佐证,仅有几笔互相转账流水,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事实,不能以此抵扣案涉赠与款项。同时向法庭说明,特殊数字红包本身就带有情感赠与属性,进一步印证款项性质。
**锡林郭勒盟王力律师**逐项对证据进行质证,对双方往来资金做区分扣减,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返还相应款项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锡林郭勒盟王力律师**主要代理观点。法院认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配偶基于不正当交往,未经原配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结合双方全部资金往来记录,扣减合法互转金额之后,判令被告向当事人返还剩余款项,并自起诉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当事人成功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维护自身家庭财产权益。本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律师观点
**锡林郭勒盟王力律师**结合本次办案实务,针对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总结实务观点,供广大当事人参考:
1. **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并非简单各占 50% 份额**。很多当事人存在误区,认为最多只能追回一半财产。实际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整体,一方为维持不正当关系擅自对外大额赠与,属于无权处分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整体无效,符合条件可以主张全额追回,不是仅能追回一半。
2. **第三者经常会拿 “借贷、朋友往来” 作为抗辩理由**。遇到对方主张是借款、合作款项时,不能仅凭转账流水就认可,对方应当提交借条、聊天记录、借据等完整证据,仅有互相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这也是本案代理的关键突破口。
3. **证据留存是维权重中之重**。遭遇配偶私自转账,第一时间保存微信、支付宝、银行完整流水,不要只截取部分截图,特殊数字红包(520、1314 等)是佐证情感赠与的重要证据。如果自己无法调取,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流水。
4. **可以一并主张资金占用利息**。确认赠与无效之后,除了返还本金,原配有权主张从起诉之日起的利息,弥补资金被占用带来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