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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李国华律师时间:2024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2次举报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给职工。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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