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律师
法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历,从事法律工作13年,执业以来承办多起刑事案件: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涉黑涉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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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作者:李国华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次举报

居住权的产生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自登记时,居住权即设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在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之间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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