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丽律师
业务专长:离婚诉讼等婚姻家庭类诉讼、离婚协议与婚前财产协议起草;交通事故案件、刑事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律顾问、合同起草审查等。
1356652800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陈玉丽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0次举报


一、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婚内协议书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婚内协议书的内容合法、实事求是,不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手写的协议书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反悔有效吗?

1、离婚协议反悔是有效的。

离婚后,男女双方在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2、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在存档上的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陈玉丽律师 已认证
  • 13566528004
  •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点赞

    3次 (优于88.1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121分 (优于92.1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5篇 (优于87.83%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玉丽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295 昨日访问量:75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