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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拒处理专利侵权投诉,律师助力“民告官”胜诉

发布者:李家杭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86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名称】某发明专利权人诉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行为案


【案情简介】H教授系某化工领域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和权利人,该专利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广泛的商用场景。T教授发现S公司涉嫌侵害了其专利权,遂请求当地知识产权局处理,该局认定S公司侵权并作出了处理决定书,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局审查后效力确定。嗣后,H教授发现S公司仍在侵害其专利权,已构成重复侵权,遂再次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该局一直拖延办理,并在迟至1年后以不侵权为由不予立案。H教授认为该答复是行政不作为且存在严重失职,拟提起行政诉讼,并找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李家杭律师,聘请代理维权。


【办案过程】收案后,李家杭律师对该起涉发明专利的“民告官”案件高度重视,与行政诉讼专家律师组成团队共同承办本案。经从中院、最高院等相关机构调取案卷材料,并深入研判案情,代理人认为,该局“不予立案”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的严重错误。经代理人沟通协调,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就“被告依据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展开了激烈辩论。李家杭律师认为,被告混淆了“不予立案”与“驳回请求”的适用条件,以实体审理标准代替了形式外观审查,适用法律错误。且其参照的规范性文件针对的是“消费者”举报,而原告是专利权人,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办案成效】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家杭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被告做出的答复,实现了“民告官”案件的完胜。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发明创造,是IP律师矢志不渝的使命,李家杭律师认真、负责、专业的办案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李家杭律师、专利代理师,就职于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科技与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现担任湖北省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120********3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