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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冷静期)

发布者:董雪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239人看过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对于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没有撤回申请,那么此时就可以共同去领离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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