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授权书已被认定为属于违法和犯罪性质严重的行为,必须依法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
若有人制造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进行诈骗等不法活动,那么这种构成虚假委托文件的做法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理所当然地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若是将此种假冒的委托书实际应用于非法欺诈活动中,便可被归类为合同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等各种涉嫌刑事犯罪的范畴。
具体的法律责任还需根据伪造签名者的具体意图及行为而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任宇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