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040184585
咨询时间:08:00-23:00 服务地区

单方交通事故要开责任认定书吗

作者:王旭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2次举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是重要的书证。


2、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起证明作用,当双方对责任或者赔偿方法存在问题时,是应该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只有双方对责任没有异议时或者调解时才可以不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经为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或者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及时书面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有关情况


王旭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年
  • 18040184585
  • 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371分 (优于66.3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篇 (优于79.1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旭律师IP属地:辽宁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417 昨日访问量:1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