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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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启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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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发布者:胡海东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835人看过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

1.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的话,劳动者应当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直接拿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离职之前就应当把自己合法的权益拿到手。不过就算离职了之后,只要能拿出自己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以及单位没有再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就让自己工作的证据,也是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的。

2.例如自己在公司开工资的证明和上一个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并没有任何续签表示的证明,这些都可以当做证据来保护自己。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劳动者不需要忍气吞声,因为这属于劳动接受一方的失误,可以算作是侵权行为,是理应受到民法的处罚,劳动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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