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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发布者:孙先格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209人看过


导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认定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判刑

1、触犯本罪的,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销售额为20-50万元的,判2-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销售额为50-200万元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销售额为200万元以上的,判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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