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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诉是什么诉

作者:孙先格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28次举报


导读:

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离婚诉讼要去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诉讼基本条件是当事人自愿离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原告主动提出离婚主张、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


一、

离婚之诉是什么诉

  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离婚诉讼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的诉。

二、

离婚诉讼要去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要去哪里起诉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

离婚诉讼基本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起诉状;

  3.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4.法律规定的其他离婚诉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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