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顺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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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期间被侵权,怎么办?

作者:闫顺博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19次举报
2021-12-13


专利申请期间被侵权,怎么办?


A: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至授权公告日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临时保护,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临时保护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之日开始,如果申请人在公布之后发现他人实施其专利申请中的发明,应当将自己申请专利的事实通知该实施者,并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应当注意,他人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实施发明的行为必须是在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以内,同时又在授予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内,才需要支付费用。


另外,在发明专利申请日至公布日期间,专利法对提出专利申请的技术未规定给予保护。在此期间,他人将独立研制出的与申请专利的技术相同的发明付诸实施或者转让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专利申请公布以后,继续使用该项技术的,依据专利法规定,则应支付适当的费用。



闫顺博,全国优秀律所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聊城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栏目特邀嘉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聊城
  • 执业单位: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520********62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经济犯罪
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
1371520********62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