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婉竹律师
刘婉竹律师
内蒙古-鄂尔多斯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婚前买的房子是怎样分配

作者:刘婉竹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40次举报

一、婚前买的房子是怎样

1、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该房产不能因为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期间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刘婉竹律师(咨询电话:17304777892),内蒙古伊康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
  • 执业单位:内蒙古伊康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620********99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程建筑、涉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