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律师
张丽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3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濮阳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揭开婚姻的面纱

发布者:张丽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21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的权益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愿意在不幸的婚姻中牺牲自我,而是越来越倾向于借助于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下面分享一则本人亲办成功案例,希望能够给也在婚姻中挣扎的人带来一丝希望。

案情简介:

2008年,李某与杨某在某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第二年,生育一子。也就是因为孩子的出生,让原告放弃了原本体面、待遇丰厚的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和家庭。直到孩子上了幼儿园大班,原告才开始回归社会职场生活,然而,由于脱离社会太久,失去了职场竞争力,原告很难找到体面的工作,只能找到相对简单的工作。待遇可想而知,只能勉强够原告与孩子的零花用。原告为了家庭和孩子,内心并无怨言,因为其既可以照顾家庭和孩子,还可以挣钱贴补家用。然而,原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女方在家照顾孩子和家庭,男方在外上班经营公司,正所谓“牛郎织女”般的生活。然而,这一切只是外人表面上看到的幸福生活,只有原告知道自己是怎样一天天熬过来的,因为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原告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一再忍气吞声,不仅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还为了被告与其一同在外背债。十几年的婚姻关系,原告过得并不幸福,由于被告暴躁的性情导致双方经常争吵,原告深感煎熬,并因此一直在“为了孩子继续维持表面完整的家庭”和“离婚寻求自己内心的平静”之间矛盾,在一再的挣扎与矛盾中,原告选择了后者。然而,被告拒绝离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无奈只得委托律师介入,走法律程序。原告经人介绍之后找到本人,本人接待当事人并了解了案情之后,李某当即委托,本人介入案件之后,指导李某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案件很快进入诉讼程序。

随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被告杨某一开始不仅拒绝离婚,还拒绝调解。后在律师参与下,杨某一改之前的态度,愿意坐下来与原告李某进行调解。本人代表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多次协商,被告均坚持自己的意见,即便离婚,也要让原告李某与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而且双方存款60万元均由被告所有,仅留给原告几万块钱。孩子抚养权在被告方名下,孩子实际由原告抚养。这样的调解意见,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肯定是接受不了的。在律师一再对被告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不仅同意离婚;而且同意婚内共同存款一人一半;还同意婚内一切债务均由被告一人承担;孩子抚养权在被告名下,孩子实际由被告方承担,被告方放弃原告支付孩子抚养费。而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婚内共同存款是一人分割一半,但是婚内共同债务也是一人各承担一半。孩子抚养权可以判归被告名下,但是原告需要支付抚养费。原告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无疑对于原告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原告拿到调解书之后一再表示感谢。作为一名律师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最大的满足。

律师点评: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或迫于面子或迫于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选择隐忍,这无论对于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是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不利的。

本案中,一方面,如果原告继续隐忍,为了离婚而一再让步,恐怕很难达到这样的调解结果。毕竟本案委托人是一名女性,这么些年为了婚姻付出了太多了,所以作为其代理人,尽可能为其争取到相应的权益。另一方面,委托人因欠缺法律意识而没有在婚姻出现危机的情况下,不问任何情况就为其丈夫在外面的贷款上进行签字。签字就意味着责任,不然很多情况下都是因无知而背债。

律师建议:

婚姻是一个人心灵的归宿,如果可以在婚姻中的另一半找到幸福和安稳,那或许会让人感觉人生甚短。但是,如果婚姻不幸福,不要为了所谓面子和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委曲求全,因为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婚姻不负责,更是对孩子及自己的幸福不负责任。如果双方不合适,就及时提出。另外,要注意保存证据或者有证据意识,不要被对方骗到坑里面去了。

律师提醒:

一旦遇到婚姻问题,建议您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能够更好的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张丽,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工作经验;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濮阳
  • 执业单位:河南泽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920********0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