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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后商家花式索要好评合法吗?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消费权益 |1422人看过

现在从淘宝上买东西大部分消费者都会收到返现红包,甚至还有商家会发短信追求好评。有的可能返3元有的返2元,虽说钱不多但也挺诱人的,而且各种东西的返现加在一起还可能不是个“小数目”,能买不少好吃的。所以有人会喜欢收到返现卡,认为多返点钱对自己也没什么坏处。但有人会忽略或者抗拒收到返现卡,直接扔掉,他们大概不是因为觉得麻烦就是觉得,东西真的不值得我昧着良心给出好评。

 

就返现卡这个事情,虽说已经不新鲜了,但却蕴含着一些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知识,便引出了本文的主题,双11后商家花式索要好评合法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沙立星认为,其实不一定。一方面来说,商家通过给顾客返现的方式请求好评,这其实不能算上违法。因为最终决定权还是在消费者手里,即使用金钱“诱惑”了消费者,但没有从实质上去索要好评。然而,我们有的时候会收到商家的索好评短信,这可能打扰到了我们的生活,若频频受到他们的“骚扰”短信,甚至短信中有威胁和恐吓的意思,那商家可能就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消费者可以向平台或者有关部门投诉。

 

另一方面,商家以返现而得来好评的方式,虽说决定权在消费者手里,其实很多消费者还是会因为这小小的诱惑而给出好评,这就涉嫌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返现卡实际上就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违背了平等和公平等原则,剥夺了其它商家公平竞争的权利。

 

而且,当有人因为返现而发表一些并不真实的评论,把黑的说成白的,造成对其他消费者的误导,商家金钱诱惑顾客作出不符合实情的评价,可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20条要求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此外,《电子商务法》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综上,可能“好评返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却并不应当得到法律支持。这违背了评论作用的初衷,也不利于构建良性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最后,大家都是消费者,不是在特别需要的情况下,面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产品,就别为了小恩小惠做出违心的好评,最后坑了别人,也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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