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G215国道阿克塞至敦煌段被设置了个“专坑游客公厕”,游客为上厕所开车经过就会陷入沙坑陷阱,想把车拖出来却遭到旁边店家的阻挠和辱骂恐吓,只能通过向其支付天价拖车费才能脱离陷阱,而拖一辆车就要支付高达1500元的高额费用。目前,敦煌市已开展全市旅游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涉事企业已被停业整治,涉事人员已被调查。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指出,设置“专坑游客公厕”诱导车辆坠入陷阱后索要高额拖车费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已有多名游客遭遇此类事件,而大多都选择向涉事店家屈从。除了拖车费、高价公厕费等乱收费行为应当一并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刑法》第226条提出的强迫交易罪也适用于该案,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句神评,“所有能快速赚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里”。譬如敲诈勒索、诈骗等不正当的赚钱门道自然来钱快,但进监狱也快。一辆车收1500元,不用几天便有不菲的赃款收入。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但破坏了旅游管理秩序和景区规则,谋取非法利益还触犯了刑法。
甘肃敦煌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爱护,却有不法分子利用游客以谋取私利,对于这种现象仅仅停业整治已经远远不够了。对于涉事店家及景区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应公开严查背后组织或利益链,确有违法行为应取消其经营资格,调集证据传唤涉事人员,打击黑势力团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升旅游市场的管理水平和监督力度,严格整治全市旅游行业。也警告其他存在不合法行为交易的景区,切实将提升景区管理与服务质量放在旅游产业的的首要地位,而不是想方设法以不法手段敲诈勒索游客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