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立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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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买商铺被改成公厕#,这厕所真贵!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443人看过

男子李先生花35万买的商铺,出租给商业管理公司后却被变成了公厕,改什么不好,非改成厕所!协商后不仅没停工,甚至连坑都装好了!这不仅是对李先生财产的不尊重,是对合同的不尊重。毫无疑问,商业管理公司的行为是毫无合约道德的违改造行为。李先生该如何拯救自己的商铺,阻止它变为公厕?

 

该商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李先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维护自身利益。我看了李先生与管理公司的商铺委托经纪合同,其中李先生同意为扶持市场繁荣而允许管理公司根据自己意愿和业态规划决定该商铺物业由乙方使用并授权乙方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合同法》第223条虽允许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但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需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商议就私自改造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因此,李先生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追究湖北人民车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约责任,如合同有约定,管理公司需向李先生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然而,即使李先生通过起诉获得赔偿,恐怕以后很难再有其它买家愿意接受曾经是一个厕所的商铺了,这对李先生的后期交易也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由此事件可以见得,出租人在租赁商铺的时候,需要先明确对方的租赁能力,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租金的支付标准、违约金、损失的赔偿、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承租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尽到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经出租人同意后再对其进行拆改等义务。

 

作者: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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