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立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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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律师:从《创造101》粉丝集资4000万背后看“非法集资”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0日|分类:保险理赔 |803人看过


国家广电办发7月10日发《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对于偶像成长类的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要组织专家从主题立意、价值导向、思想内涵、环节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向上方可播出,坚决遏止节目过度娱乐化和宣扬拜金享乐、急功近利等错误倾向,共同努力营造暑期健康清朗的网络视听环境。

 

那么为什么国家广电办会发布此通知?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律师沙立星指出,随着暑期的来临,各电视台和网络视频平台都开始主推以学生为主力消费群体的娱乐产品,在选秀类节目再次爆火之后,背后的粉丝经济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今年娱乐界大规模集资风气起源《偶像练习生》巅峰于《创造101》,这里的投票环节是由网络视频平台制定的一种唯一的投票条件,粉丝们为了拉高自己心仪的选手人气,通过购买平台制定的会员卡就可以直接转换成对选手的投票,这种投票也是选手能获得票数的唯一方式。


粉丝们纷纷为自己喜欢的选手在线上集资买卡投票,最终《创造101》决赛中当天集资额就超过了4000万人民币。最后,随着大量的资金账目不清,某选手的“粉头”携款跑路的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财务纠纷”的背后暴露的法律问题逐渐显露出来。


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律师沙立星提醒大家,这其中的集资“本身就处于一个灰色地带,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而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对于非法集资活动,除了依照《保险法》、《证券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我们应理性的看待粉丝经济效应,粉丝追星行为本身并没有错,但如何在追星的同时还不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作为粉丝理应注意的。如何规范和管理明星背后的经济附加值是这一次“限秀令”所关注的重点之一,不仅是对于粉丝而言,对于今后的选秀节目制作公司,这次广电办发布的通知也是一次及时的警示。娱乐公司不应抱有侥幸心理去一味的追求节目的商业价值回报,而应该站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角度上,积极融入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才是娱乐节目长远发展的可行道路。

 

【京师律所国际文艺体育法律事务部】

京师律所国际文艺体育法律事务部致力于整合各国政府、文化类国际组织、文化类商协会、文化类投资促进机构等专业资源,推进境外文化投资项目库、资金库、信息库的建设,开展专项资金及融资支持、法律服务保障、境外高层政府对接、国际市场推广及品牌宣传、项目信息定向推送、境外文化投资考察定制化规划及陪同等核心业务,实现政府、文化企业与明星的有效对接与信息共享,建设全国领先的境内外文化投资全程服务链。

此外,京师将打造中国文化企业境外投资保障体系,包括与专业机构合作,向文化企业提供重点国别和重点文化行业的评估报告,帮助企业与明星制造机会并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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