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对被告人刘东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案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9月16日提起公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此案是近年来笔者感触最深的案例,因为被告自身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从而采取报复社会的残酷行为!驱车直撞正在斑马线上的行人!根据监控画面显示,车辆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直撞人堆,当场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另有八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逃离现场后又与一厢式货车发生追尾!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东无视法律,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刘东因自身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大量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同时依法作出判决。
刘某采用汽车撞击不特定人的方式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本案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是公允的。故意冲撞并且逃逸,是典型的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据被告人家属消息,被告人刘某对此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但在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看来,法律,永远不会同情凶手!我们静待正义审判的那一天,同时告慰那些逝去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