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直播平台50多万粉丝的网红罗小猫猫子于10月14日晚上直播时喝农药,直播时一群人怂恿罗小猫猫子“快喝!”“怎么还不喝?”视频发布后不久,噩耗传来,女孩因抢救无效离世。
据传,网红罗小猫猫子生前患有抑郁症且为情所困,罗小猫猫子曾意外怀有男友的孩子,不久后分手,前男友怂恿粉丝诽谤网暴罗小猫猫子的孩子是与他人所生,造成罗小猫猫子不堪辱骂陷入抑郁泥潭,后酿成了这场悲剧。
罗小猫猫子的家人表示,她们在山东处理女儿的后事,同时透露,事发时直播间有网民起哄,将追究起哄者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针对教唆、怂恿他人自杀所专门设置的罪名。就算是教唆他人死亡,也只能在一种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故意杀人,也就是所谓的间接正犯:死者并没有自己形成结束生命的意志,纯粹是犯罪者用于实现杀人目的的工具。但间接正犯理论一般只能适用于存在胁迫、欺骗或者死者因精神疾病失去自主判断能力的情况,和本事件有一定差别。
真要说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或许也只能用「寻衅滋事」来兜底了。现实中,在一些围观跳楼起哄的事件里,起哄者有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先例;网络直播间起哄怂恿他人自杀,也是现实中围观跳楼的一种表现形式。
要想避免这种悲剧,将此类教唆罪入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需要平台及时对有害内容进行处理、加强对自杀、自残类内容的审核,及时介入处理。当然,本案中网络平台一定也会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但责任不大。
想起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其实,则趁机起哄之士,今年也和去年一样,数不在少的。围观起哄甚至怂恿者永远不缺。每一个绝望的人站上高楼或者走进人群,总能吸引来众多乌合之众,在楼下仰着脑袋或者围着绝望的人此起彼伏起哄。
一件事进入舆论,其发展方向常常变得难以预料,哪怕是现实中,当人一多,就会说什么的都有了。更何况有网络的伪装,有的人更加肆无忌惮,而且还更容易把类似的人聚集在一起,强化认知。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案家属应首先收集证据:如果其前男友和网友在直播过程中或事后有诽谤、侮辱等侵害死者人格的,自杀者的家属和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当事人赔偿家属的精神和财产损失。
另一方面,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例摆在眼前,网络教唆起哄一定会入刑!早晚会打击这些以为躲在屏幕后面就可以不当人的渣滓!
天道轮回,自有人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