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了一大笔债务,我需要偿还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一般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也有例外,如果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并不知情,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超出了生活必要的开支,则有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有偿还责任。其中不但包括一方借钱挥霍,也包括合法经营等情况,另一方并不知道经营这一事实,且经营的收益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