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庐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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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能撤销吗?

发布者:张东庐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455人看过


遗产分割协议能撤销吗?

一、【基本案情】

2018年4月杨某去世,次月杨某之妻马某带着一份杨某的自书遗嘱,找到杨某的母亲颜某,与其在律师见证下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尊重杨某在2017年所立的遗嘱,尊重杨某生前遗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由马某补偿颜某100万元,在颜某配合完成三套房屋的过户手续后,马某支付补偿款,如颜某不予配合办理过户或反悔,需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赔偿20万元违约金,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反悔。”签订协议的次日,颜某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确认遗嘱的效力,就因误以为遗嘱有效而签订了该《协议书》,遂联系马某,要求撤销协议,但马某拒绝,认为协议书系彼此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遗嘱亦为合法有效。颜某委托律师提出撤销合同之诉。

二、【争议焦点】

    1、颜某是否对《协议书》的签订存在重大误解?

   2、颜某可否依据重大误解而撤销2018年5月签订的《协议书》?

三、【律师焦点解读】

     根据《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所以,可否认定颜某在签订《协议书》时构成重大误解,即为应否支持其行使撤销权请求的关键。

   通过双方举证,关键的录音证据显示就涉案协议书,双方有过充分沟通,且在聊天过程中,双方都没有对立性的情绪,也没有听出马某存在诱导式的询问。颜某在谈话中也如实披露了需要协商的内容,而马某亦没有隐瞒重要事实,所以颜某主张的重大误解并不存在。

    此外,关于遗嘱是否有效,并不是颜某在签订《协议书》时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四、【案件总结】

   考虑到颜某年事已高,长期生病需要治疗,且没有收入来源,而杨某遗留的遗产又比较多的各种原因,在本案中,律师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马某同意再额外给与颜某50万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签订了调解书。

    律师提醒大家,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之间可以自行签订遗产分割的协议,但是协议等同于合同,一旦签订,如没有法定的事由,不能撤销和变更,所以在遗产分割之时一定要慎重决定,一时冲动不能成为撤销遗产分割协议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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