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不管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公安、司法机关的规范性文件,都没有禁止律师接受在逃犯的委托。从保护律师辩护权的角度来说,律师可以接受在逃犯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但是,从律师执业风险的角度来说,接受在逃犯的委托还是需谨慎,建议最好还是不要接受在逃犯的委托。
另外,《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于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而且,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8条进一步规定,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能无辜地被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时,律师可以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公开委托人的相关信息。
因此,律师无论是否接受在逃犯的委托,都没哟毉将获知的在逃信息告知有关公安、司法机关,而且哟足额人和业务将对其行踪等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但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以及保护吕四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公开委托人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