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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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产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发布者:郭先志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1日|分类:人身损害 |659人看过


        因财产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程责任归责原则,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只有在申请人对财产保全错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认定申请有错误,不能仅以申请保全标的额超出生效判决支持的结果作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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