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因劳务而被第三人伤害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第三人侵权行为致雇员伤害的赔偿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但在如何处理上,一直存在争议。《人事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而《侵权责任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审批实践中,如遇到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仍可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的规定来处理。
雇员因劳务而被第三人伤害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第三人侵权行为致雇员伤害的赔偿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但在如何处理上,一直存在争议。《人事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而《侵权责任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审批实践中,如遇到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仍可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的规定来处理。
下一篇
无
上一篇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时如何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