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所进行的劳动用工,属于法律上所称的“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自劳动用工之日一个月后开始,在一年期限内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该条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拿得出书面证据。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