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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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323人看过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不仅让整个城市停止了“运转”,也让整个家庭停止了“运转”,婆媳关系,夫妻关系等等都在考验着每个家庭,有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慢慢扩大,让整个家庭喧闹起来,2020年疫情的到来并没有阻止离婚人的想法,那么对于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这是很多网上朋友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照片2张。

  

  备注:协议离婚的材料因地域不同可能受影响,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局。

  

  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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