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乐渔(天津)食品有限公司
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工作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月薪员工工资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月薪员工。
第七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底薪+工龄工资+全勤工资+加班费
第八条 底薪:参照本市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目前为2100元。
第九条 关于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工龄工资根据在本公司服务时间长短区分,每年1月1日、7月1日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统一调整。
3、工龄计算从试用期开始起算。
4、标准:自调整日起,每满一年以30元/月发放工龄工资,前三年按照每年30元递增,三年以后按照每年50元递增。
第十条 关于全勤工资。
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加班费。
鉴于公司要求和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原因,公司如加班会通知员工(无特殊情况下,员工应无条件配合公司的安排),公司优先考虑给予调休。如无法补休,按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
第十二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员工如果缺勤、矿工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发放工资。
2、公司临时雇佣人员,按日统计,计算工资总额;
第十三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次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