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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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侵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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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不要随手就签

发布者:顾斌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2日|分类:综合咨询 |23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首先,这是一次败诉的案例,但意义重大。

      随着经济繁荣发展,借贷业务也在野蛮生长,相较于银行借贷,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在获得款项的便捷程度上无疑有着巨大的优势。与此同时,出款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往往需要借款人给予担保,而XXX对于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而言又是最简便的。这时,作为出借人一定要审查保证人的经济能力,而作为保证人,你一定要注意了,特别是涉及数额巨大的借款,要三思后行。保证人的责任不是你要保证借款人一定会还款,而是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你有责任替其偿还借款。

       所以,朋友之间涉及到钱款的事情还是慎重为好,一旦签了不该签的字,大XX也难以帮你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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