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萌律师

  • 执业资质:15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工程建筑经济犯罪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工作时受伤如何赔偿

发布者:张启萌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2677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工作时受伤如何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作时受伤如何赔偿

 

1、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