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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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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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墙体脱落砸伤行人或者车辆,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发布者:王廷骅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0日|分类:房产纠纷 |2025人看过

      《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35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责任”   第27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小区的墙体脱落砸伤业主的汽车,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小区的物业公司行使追偿权。下面我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   2022年6月16日吴某将私家车停在小区楼下谁料楼上水泥块脱落,将车辆前引擎盖砸坏造成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吴某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了查勘,经定损、修理后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险限额内,支付维修费用1.13万元。2022年6月21日,吴某向保险公司出具机动车保险权益转让书,授权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遂向河南省洛宁县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其,垫付的车辆损失1.13万元。

      物业公司辩称:“我们管理和维修养护义务是有范围、有尺度的,墙体损坏等建筑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再说我们已通过设置警示牌、和板报橱窗,告知所有业主车辆一律停在地下车库,不得停放在小区路面上。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法院审理认为:脱落的水泥块应视为外墙的组成部分属小区共有部分,作为案涉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有审慎管理义务,有义务及时排查发现问题、提醒业主防范人身财产安全、亦有权动用大修基金修补外墙,消除安全隐患。

      本案中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采取了有效措施防范损害的发生,亦不能证明其不存在过错,应依法对吴某造成的车损承担赔偿责任,因吴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已支付车辆损失费1.13万元,取得了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追偿权,故对保险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其垫付的车辆损失1.13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如存在其他责任人可依法进行追偿。

      法官说法: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金利兵表示:”物业公司对楼房建筑公共部位负有管理责任,如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义务应对楼房建筑公共部位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一定要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楼外墙皮与居民室外摆放的花盆、鸟笼进行定期巡查、对于冬季楼顶的“冰溜子”等重点检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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