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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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定:房屋居住权您了解多少?

发布者:胡明龙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分类:房产纠纷 |680人看过

一、居住权是什么权利:

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居住的权利,也就是说不用变更房屋产权,也可以实现和保障居住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要注意以下:1、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2、居住权是无偿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是有期限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二、居住权这一新规定对我们的生活到底会有什么影响呢

    1、二手房买卖如果出卖人事先已经就该房屋和他人设立了房屋居住权那么等您办理完产权变更后可能面临着别人有权在您的房屋里合法居住的尴尬局面所以二手房买卖要严格审查房屋有没有设立居住权这一项权利了

    2、再比如房产继承如果被继承人事先就该房产设立了居住权那么继承人在合法继承房屋的产权时居住权人也有居住权期限内也有权合法在该房屋中居住

    这样的影响够不够大呢


三、居住权在生活中可以怎么应用?

    1、比如老人晚年子女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身边照顾老人这时老人为了感谢对他照顾体贴的人可能就是一位家庭保姆老人就可以给保姆设立一定期限的房屋居住权这样既不影响子女将来对房屋产权的继承又回报了保姆的照顾之恩

    2、再比如老人再婚的各自又都已自己的子女那么为了平衡利益有房产的一方就可以为对方设立房屋居住权同时立遗嘱让子女继承房产这样既考虑和照顾了配偶一方的生活居住需要又不用担心房产将来会被配偶及配偶的子女方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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