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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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籍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发布者:胡明龙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581人看过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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