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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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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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发布者:彭超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5日|分类:人身损害 |238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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