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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条件

作者:李亚楠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9次举报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

1、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附款。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李亚楠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运营管理及日常民商事案件。信奉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才是好方法。律师的工作是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320********5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