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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发布者:李亚楠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5日|分类:综合咨询 |201人看过

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就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和劳动者才单位存在过错。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1、合理解除合同可以不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同的解除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也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且同样不需要作出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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