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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危险驾驶罪

发布者:施明良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5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李某系在正常驾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1.7毫克/100毫升,本案李某乙醇含量是比较高的,但李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经辩护人与检察官沟通,可以适用缓刑,法院最终也是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6000元。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在危险驾驶罪中,没有前科劣迹的情况下,争取到缓刑的机率是相对比较高的。

施明良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法学学士,现任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常州市武进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从事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常州
  • 执业单位: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4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工伤赔偿、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