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继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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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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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高利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者:谢继刚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33人看过


一、丈夫借高利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在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丈夫借高利贷是用于其个人使用且妻子对其毫不知情,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是什么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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