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明芳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发布者:闫明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450人看过


一、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

(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19号)第7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1号)第1条;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公通字(1998)31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