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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馅饼”还是“陷阱”?: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2026-01-29
2026年01月29日 | 发布者:肖航 | 点击:15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利用你的贪婪或恐惧,骗取钱财。参与其中任何一环,都可能构成犯罪。核心案例:赵六为赚“快钱”,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U盾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家”。后经查,其银行

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利用你的贪婪或恐惧,骗取钱财。参与其中任何一环,都可能构成犯罪。

  • 核心案例:赵六为赚“快钱”,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U盾以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家”。后经查,其银行卡被诈骗团伙用于接收、转移诈骗资金,流水高达300余万元。赵六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

  • 法律解析

    •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电信诈骗是其中一种形式。

    • 关联犯罪:围绕诈骗,衍生出一系列犯罪:

    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如出借银行卡、对公账户) 、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本罪。这是当前最常见的涉“卡”犯罪。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如诈骗来的钱),还帮助其取现、转账、套现,以逃避侦查,就可能构成此罪,刑罚通常比“帮信罪”更重。

  • 风险提示

    • 所有“馅饼”都要打问号:刷单返利、高额理财、无抵押贷款、公检法电话要求转账、客服主动退款等都是典型骗局。

    • 管好你的“两卡”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支付账号绝不出租、出售、出借。它们一旦涉案,你将面临信用惩戒(五年内暂停所有非柜面业务)和刑事追究。

    • 不做犯罪“工具人”:不要为了一点“好处费”去帮人刷流水、取现、拉群、发诈骗信息。这些行为都是在为虎作伥,你将与诈骗犯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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