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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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中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娱乐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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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虚拟道具的收益归谁?

发布者:黄英芝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700人看过


 

首先界定一下本文所称“收益”的范围,它是指出售游戏虚拟物获取人民币的行为,不包括游戏内交易所获的虚拟道具或其他行为。依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八)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运营商出售虚拟道具的行为属于反向兑换,该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反向兑换,因此运营商出售虚拟道具兑换人民币肯定是不合规的。就玩家而言,出售虚拟道具尽管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如果在用户协议、客服制度、用户违规处理条例或类似协议或制度约定“用户不得利用任何方式游戏账号、游戏角色、虚拟道具等游戏数据”,因此玩家出售虚拟道具通常也是违约的。

尽管行为违规或违约,但现实中玩家出售虚拟道具的行为屡见不鲜,出售的收益应当归谁呢?目前法律或已决案例似乎并没有直接涉及或解决这个问题,因此目前尚无权威性结论。本文仅是笔者提供参考性观点。个人认为,若虚拟道具来源不同,收益应归属不同的主体。

1、玩家花钱购买或花时间赚取的虚拟道具

玩家花钱购买或花时间赚取虚拟道具,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道具获取方式。若玩家出售这种来源的道具,收益归谁呢?运营商会第一个跳出来,理直气壮的说“当然归我”,因数用户协议里写了游戏道具所有权归运营商,玩家不得出售或类似效果的条款。果真如此吗?其实这要分情况,假如用户协议里有相关规定,玩家花钱购买或花时间赚取的虚拟道具若予以出售,目前司法实践中是支持收益归运营商的,比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民终12372号被告网易公司扣除原告玩家出售虚拟道具的交易款,法院认定其行为正当,从该例可以看出法院支持出售收益归运营商。如果未约定玩家花钱购买或花时间赚取的虚拟道具的所有权,个人认为所有权应归玩家。尽管道具以数据形式存储于运营商的服务器,但其产生及修改均源于玩家的游戏操作。玩家依据游戏规则产生且修改虚拟道具,因此道具的产生和修改均来源于玩家,与运营商无关。依据现有法律体系下物的分类,虚拟道具应属于动产,尽管拥有虚拟和无形的特征,但仍不改变其动产的物的属性。既然属于动产,就应当适用动产关于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生效时间】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该条规定,玩家支出金钱或时间,运营商服务器产生相应游戏道具并交付予玩家这一刻所有权即转移给玩家,玩家对虚拟道具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出售道具的收益自然也就归属于玩家。

 

2、奖励给反外挂等有贡献玩家的道具被出售。

玩家与运营商约定,玩家在贴吧、游戏社区等平台宣传运营商运营的游戏,并且为其找bug、查外挂,作为报酬,运营商给到玩家一定数量的游戏虚拟道具,这种来源的道具出售收益归谁呢?分三种情况,(1)约定了玩家可以出售。(2)约定玩家不可出售。(3)双方对于玩家能否出售未作约定。

针对第(1)种情况,双方约定了可以出售,则收益自然归属玩家无争议;对于第(2)、(3)种情况,收益亦并不必然归属于运营商,这要区分双方合作的性质,如果认定为劳务合同关系,适用劳务合同解决双方争议,则道具所出售收益应归于玩家,若认定为用户与运营商的关系,则应依据用户协议相关条款(约定道具所有权归运营商并且玩家不得出售,出售收益则则运营商所有),出售收益归属于运营商。到底是劳务合同关系还是用户关系,取决于具体证据。在双方证据势均力敌、均无绝对优势的情形下,个人倾向于认定为劳务合同关系,理由如下:运营商以用户协议约定“所有权归运营商”的条款主张出售收益归其所有,认为玩家仅享有使用权,若出售则收益归运营商所有。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有待商榷,因用户协议是一个拆封协议,你要获得账号必须要点击同意运营商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用户协议,提供劳务的玩家为了获得劳务报酬虚拟道具,必须注册账户,注册账户必须点击同意用户协议,因此该用户协议仅是玩家获取虚拟道具的一种手段,双方对于虚拟道具的性质及归属不应适用用户协议,而均应适用劳务合同进行解释和判断。依据劳务合同,虚拟道具是玩家的劳动报酬,玩家对此享有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道具出售收益仍应归玩家所有。

 

3、职务侵占、偷盗等违法犯罪方式获取的道具被出售。

这种情况的道具出售收益归运营商所有。这种情况运营商通常会报案,争取立刑案,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则会走刑事案件,如果不符合则走民事案件索赔。如立上刑案且判决构成犯罪,则出售收益通过作为赃款退还给运营商公司,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刑初字第92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三被告从退还赃款给被害单位盛大公司。可见,职务侵占、偷盗等违法犯罪方式获取的道具被出售这点目前是无异议。若未立刑案或经审判尚未构成犯罪,收益则仍按本文前述按第1或2种情况处理(依具体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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