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到期刚好三年可以起诉吗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则权利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就只有以下几种方法了: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发现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后,若是对方不主动还钱,那么是需要积极的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的合法方式催债的,为了避免对方不还钱,在催债时最好留下证据。如果通过对方的行为,可以推断对方不愿意还钱的,那么就可以带着这些证据,在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三、欠条是否属于合同
欠条算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当事人、标的、数量就能认定合同成立。而一张欠条一般都包括此几方面,如XX欠XX人民币 元,这是欠条最常见的格式,在这里XX就是当事人,标的就是人民币,欠的钱数就是数量,因此合同成立。
假若债权人在法院递交欠条,还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反驳、抗辩、否认,则“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表明“欠条”的成因。
相比之下,债权人如果出示借条的,想要证明其对借款人享有债权的,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就可以,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方当事人一般很难进行抗辩或者抵赖。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提醒您要注意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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