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较合伙企业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即公司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有独立的资产,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因债务成为被执行人时,股东是完全安全的呢?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未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公司股东并不因为有限责任制度就可以完全免除责任,而需要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后,才可以避免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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