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常见犯罪量刑之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1.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职务侵占数额达到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职务侵占数额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职务侵占数额达到巨大(十万元)起点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职务侵占数额每增加二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非法经营、行贿、走私等违法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